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庭审中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
4月26日上午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并强行索要财物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商品信誉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就把事情闹大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在没有依据、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4月26日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以讹传讹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11月30日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数额巨大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而后 ,
